世界上只有兩種人, 就是男人與女人;而自古以來最難理解的戰役,也是男人與女人之戰。自從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時,就種下了人類無師自通的「彼此怪罪」,「相互推委」,與「互相指控」的天性;所以除非我們看清楚夫妻的爭戰來自屬靈的惡魔之外,男女雙方更要警醒地操練治死老我的屬性。
學習面對衝突的正確態度
根據婚姻專家的調查, 基督徒的離婚率不比非信徒低,其中神職人員的比例也相當高;既然都已信主,又有了新的生命,為何過不了「情關」? 好像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:「我真是苦阿!行出來由不得我」的無奈。
在此千古不變的戰役中,我們要如何取得雙贏的戰績?如何結束男女在衝突中環環相繞的惡性循環?先對夫妻衝突的本質有所認識,在戰役中知己知彼,然後學習正確面對衝突的態度,才能達到百戰百勝。
認識夫妻衝突的本質:
一、 衝突在親密關係中是不可避免的
在所有人類關係中,夫妻的關係是最彼此影響的。既然是不可切割的關係就不乏有所謂的「傷害」,就像牙齒會咬到舌頭而不會咬到耳朵一樣的道理。
在協助一些有問題的婚姻中,我們發現夫妻中有衝突還算是有救的關係,最怕的是兩個人已經形同陌路,沒有互動的冷漠才是危險。
二、 男人與女人在處理衝突的方式不同
男女雙方常因彼此大不同而對衝突有不同的解讀。一般而言,男人在與女人起衝突時,常因自知辯論贏不了女人而選擇逃離現場,而女人在男人不願溝通時會窮追不捨;在一追一逃之下,雙方形成打不開的結。
三 、 衝突是自我成長最佳的時刻
衝突中最先有的情緒是憤怒,在我們不清楚憤怒的緣由之前,最自動的想法是「對方的問題」,是對方要負全責,是攻擊對方不留餘地的機會;因此會將戰局擴展到不可控制的局面。所謂「一個巴掌不會響」,往往印證聖經的一句話:「看見弟兄眼中的刺,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」。到底樑木與刺何者大?
正視溝通中的衝突
如何在衝突中達到雙贏 :
一 、面對衝突的事實
既然衝突是夫妻關係中不可避免的,夫妻雙方都要正視它的存在。據統計,當衝突發生時, 夫妻經常使用的方式是冷漠以對,久而久之雙方都不願再提起,以為掃到地毯下就會自動消失;殊不知累積的垃圾會發臭、陳年的老帳會生利息。一旦夫妻發現有積壓的衝突未能溝通時,重要的態度是不逃避而願意想辦法面對它。
二、 認識衝突中男女處理的方式不同
其實說穿了,男女都是為了維持彼此的關係而採取不同的反應;男人需要冷靜之後才能理性的處理關係,而女性需要男性的回應以確保自己是被看重的。當夫妻可以在心平氣和時,了解彼此善意的動機,溝通清楚衝突第一時間處理的方式,並且尊重彼此的差異,願意在二十四小時內修復彼此關係,就能越快達到雙方溝通的目標。
三 、學習修復關係的溝通方式
根據婚姻專家Dr. Markman研究,夫妻間有效溝通的秘訣,是在於能走進對方的心理世界;因此不在乎先解決事情,而是能讓一方抒發感想,另一方能先聆聽而不作辯解,夫妻彼此在共識下,雙方找一個不被打擾的合適環境中,用最真誠的態度溝通。
首先雙方都要為彼此的態度來感謝對方,這對溝通來說是先把對方帶進一個安全的地方;接著是對事不對人的事實陳述;之後,告訴對方當時發生的情況所帶給自己的感受是甚麼?以及這樣感受背後的原因,最後是將自己的需要具體的說出來。
舉個實例,夫妻在為婆婆是否同住而起爭執;首先丈夫對妻子願意討論此事而心存感激,妻子會因丈夫的體諒而有安全感;丈夫接著可以陳述事實,說明衝突時妻子的堅持反對讓自己感覺是被拒絕、被漠視,希望在討論此事時妻子能多聽一下自己的想法,結束時再謝謝妻子的聆聽。
陪對方多走二哩路
也許妻子也有一肚子委屈想說,但當丈夫的需求被滿足後,當然有容量可以乘載妻子的抱怨。所以夫妻不是要爭你輸我贏,而是誰較成熟願意先陪對方走二哩路。
四 、 學習如何在衝突中自我成長
許多時候,我們連自己的需要是甚麼都不清楚,只會一味的責怪對方。其實根據研究,從衝突的發生到情緒的產生,之間只有0.03秒的時間;所以為避免憤怒之後的殘局,彼此宣告暫停是有必要的。在冷靜中要思考甚麼是對自己有幫助的呢?下列幾點值得我們深思:
甚麼事讓我如此生氣?
此事為何讓我生氣?它勾起我過去有甚麼未解決的傷害?
生氣的基本需求是甚麼?例如:我需要被重視、 被了解、 被照顧、被原諒…等。
我可以用甚麼方式來表達自我的需求而讓對方接受?
當我們自我省思時,會發現以前衝突時的處理方式,例如掌控、冷漠與妥協都是無效的,唯有自己先警覺自己的責任,並為自己百分之一的錯誤,付上百分之百的責任,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,並會願意誠實的謙卑認錯。當我們自己有所調整,你會發現不知不覺中雙方的互動會改變,過去的循環會打破,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良性循環 。
作者簡介
◎邱維超
‧林口長庚醫學中心全科訓練、資深主治醫師(MD)
‧台北市憂鬱症醫療照護網醫師
‧台灣家庭更新協會創會理事長
‧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「教牧輔導碩士科」選修生
‧邱醫師診所院長
‧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副理事長
◎延玲珍
‧台灣執照護理師(RN)
‧台灣家庭更新協會創會理事
‧美國豐收神學院道學碩士(M Div)
‧正道神學院教牧博士
‧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執行長
學習面對衝突的正確態度
根據婚姻專家的調查, 基督徒的離婚率不比非信徒低,其中神職人員的比例也相當高;既然都已信主,又有了新的生命,為何過不了「情關」? 好像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:「我真是苦阿!行出來由不得我」的無奈。
在此千古不變的戰役中,我們要如何取得雙贏的戰績?如何結束男女在衝突中環環相繞的惡性循環?先對夫妻衝突的本質有所認識,在戰役中知己知彼,然後學習正確面對衝突的態度,才能達到百戰百勝。
認識夫妻衝突的本質:
一、 衝突在親密關係中是不可避免的
在所有人類關係中,夫妻的關係是最彼此影響的。既然是不可切割的關係就不乏有所謂的「傷害」,就像牙齒會咬到舌頭而不會咬到耳朵一樣的道理。
在協助一些有問題的婚姻中,我們發現夫妻中有衝突還算是有救的關係,最怕的是兩個人已經形同陌路,沒有互動的冷漠才是危險。
二、 男人與女人在處理衝突的方式不同
男女雙方常因彼此大不同而對衝突有不同的解讀。一般而言,男人在與女人起衝突時,常因自知辯論贏不了女人而選擇逃離現場,而女人在男人不願溝通時會窮追不捨;在一追一逃之下,雙方形成打不開的結。
三 、 衝突是自我成長最佳的時刻
衝突中最先有的情緒是憤怒,在我們不清楚憤怒的緣由之前,最自動的想法是「對方的問題」,是對方要負全責,是攻擊對方不留餘地的機會;因此會將戰局擴展到不可控制的局面。所謂「一個巴掌不會響」,往往印證聖經的一句話:「看見弟兄眼中的刺,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」。到底樑木與刺何者大?
正視溝通中的衝突
如何在衝突中達到雙贏 :
一 、面對衝突的事實
既然衝突是夫妻關係中不可避免的,夫妻雙方都要正視它的存在。據統計,當衝突發生時, 夫妻經常使用的方式是冷漠以對,久而久之雙方都不願再提起,以為掃到地毯下就會自動消失;殊不知累積的垃圾會發臭、陳年的老帳會生利息。一旦夫妻發現有積壓的衝突未能溝通時,重要的態度是不逃避而願意想辦法面對它。
二、 認識衝突中男女處理的方式不同
其實說穿了,男女都是為了維持彼此的關係而採取不同的反應;男人需要冷靜之後才能理性的處理關係,而女性需要男性的回應以確保自己是被看重的。當夫妻可以在心平氣和時,了解彼此善意的動機,溝通清楚衝突第一時間處理的方式,並且尊重彼此的差異,願意在二十四小時內修復彼此關係,就能越快達到雙方溝通的目標。
三 、學習修復關係的溝通方式
根據婚姻專家Dr. Markman研究,夫妻間有效溝通的秘訣,是在於能走進對方的心理世界;因此不在乎先解決事情,而是能讓一方抒發感想,另一方能先聆聽而不作辯解,夫妻彼此在共識下,雙方找一個不被打擾的合適環境中,用最真誠的態度溝通。
首先雙方都要為彼此的態度來感謝對方,這對溝通來說是先把對方帶進一個安全的地方;接著是對事不對人的事實陳述;之後,告訴對方當時發生的情況所帶給自己的感受是甚麼?以及這樣感受背後的原因,最後是將自己的需要具體的說出來。
舉個實例,夫妻在為婆婆是否同住而起爭執;首先丈夫對妻子願意討論此事而心存感激,妻子會因丈夫的體諒而有安全感;丈夫接著可以陳述事實,說明衝突時妻子的堅持反對讓自己感覺是被拒絕、被漠視,希望在討論此事時妻子能多聽一下自己的想法,結束時再謝謝妻子的聆聽。
陪對方多走二哩路
也許妻子也有一肚子委屈想說,但當丈夫的需求被滿足後,當然有容量可以乘載妻子的抱怨。所以夫妻不是要爭你輸我贏,而是誰較成熟願意先陪對方走二哩路。
四 、 學習如何在衝突中自我成長
許多時候,我們連自己的需要是甚麼都不清楚,只會一味的責怪對方。其實根據研究,從衝突的發生到情緒的產生,之間只有0.03秒的時間;所以為避免憤怒之後的殘局,彼此宣告暫停是有必要的。在冷靜中要思考甚麼是對自己有幫助的呢?下列幾點值得我們深思:
甚麼事讓我如此生氣?
此事為何讓我生氣?它勾起我過去有甚麼未解決的傷害?
生氣的基本需求是甚麼?例如:我需要被重視、 被了解、 被照顧、被原諒…等。
我可以用甚麼方式來表達自我的需求而讓對方接受?
當我們自我省思時,會發現以前衝突時的處理方式,例如掌控、冷漠與妥協都是無效的,唯有自己先警覺自己的責任,並為自己百分之一的錯誤,付上百分之百的責任,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,並會願意誠實的謙卑認錯。當我們自己有所調整,你會發現不知不覺中雙方的互動會改變,過去的循環會打破,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良性循環 。
作者簡介
◎邱維超
‧林口長庚醫學中心全科訓練、資深主治醫師(MD)
‧台北市憂鬱症醫療照護網醫師
‧台灣家庭更新協會創會理事長
‧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「教牧輔導碩士科」選修生
‧邱醫師診所院長
‧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副理事長
◎延玲珍
‧台灣執照護理師(RN)
‧台灣家庭更新協會創會理事
‧美國豐收神學院道學碩士(M Div)
‧正道神學院教牧博士
‧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執行長
取自基督教論壇報2010-10-27